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基地一期道路及管网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67.1975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67.197512万元
建设规模: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基地一期道路及管网工程中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给水工程
建设地点: 邢台市清河县
计划工期: 3个月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个;
3.1.3其他要求: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16 00:00:00至2025-05-23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05 10:00:00,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分散”“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暗标部分编制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 刘淡淡 ,联系电话: 0311-******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有限公司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基地一期道路及管网工程 |
投标人 |
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泰山中路一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尚达家园4号楼2单元1201室 |
邮编: |
0548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滕招贤 |
联系人: |
刘淡淡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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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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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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