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智慧建始项目(EPC)工程监理服务建始县智慧建始项目(EPC)工程监理服务(ESJS-202506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JS-202506FJ-******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建始县建始大道与 2#路交汇口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0140.1m2,总建筑面积40447.53m2。 ************消防、道路硬化、绿化、充电桩、停车位等配套设施。2.智慧建始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数字底座建设、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建设及数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始县智慧建始项目(EPC)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730 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26843.61 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工程估算费用最高限价为26843.61万元。施工监理费参考《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4号)和《湖北省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标准》(鄂财预发〔2023〕40号),计费基数以预算评审核定的工程费用为基数,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招标控制费率上限为1.2%,超过 1.2%为无效报价。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近 5 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额在1亿元(含)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或总承包(EPC)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少于6 人,要求如下: ①总监理工程师 1 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②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③监理员3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须是本公司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与近12个月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银行资信证明)。5.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责令停业、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②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精神,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其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且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后)。③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企业法人和总监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但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0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电子营业执照或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 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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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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