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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2015]8号)、《温州市市级行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预执〔2021〕4号)等规定,******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第二服务公司所托,决定开展温州市第二服务公司******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
温州市第二服务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
温州市第二服务公司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
三、项目编号
浙鼎DL******
四、招标项目内容
温州市第二服务公司公款资金400万元定期存款(三年期),确定1******银行。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温州市区设有总行或分行;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银行,******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银行评价******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如投标人主体为温州市级分行的下级机构,取得温州地区总行或者分行的唯一授权;投标人如为******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则必须获得******有限公司温州管理部出具的唯一授权;
(五)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银行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邮箱报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银行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给代理机构人员)。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①现场报名:温州市龙湾区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前台报名获取。
②邮箱报名: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招标文件电子版给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14:30分整;
(二)递交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7月2日14:30分整;
(二)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第二服务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0577-******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联 系 人:项王敏/陈密珍
电 话:0577-******、******、15******6
温州市第二服务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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