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高新区东A区事故废水风险防范体系配套管网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潼南高新区东A区事故废水风险防范体系配套管网工程EPC (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以项目代码为:2501-500152-04-01-78857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100% ,招标人为 :******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潼南高新区东A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 DN1200-DN2200的防护连通雨水管网2.6公里,雨水管渠5.3公里;新建雨水分流井10座,布设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10台:新建雨水调蓄池DN200排放管道约1.2公里;修建雨水调蓄山坪塘5座,总计库容约11万方。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7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2573.74万元。
2.4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 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全过程(配合)、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配合)。含项目本身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所有内容和专业,达到招标人或相关部门要求的所有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配合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全过程和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本项目设计阶段等所有内容均需招标人确认签字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合格设计图。
(2)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变更及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及全部工程资料归档移交,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4)如出现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管理,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违法转包的,一
经发现,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两次以上仍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减
少工程内容,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索赔。
注:发包人根据建设所需,有权随时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不会因此作出任何补偿。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下列(1)、(2)项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
******/tongnan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6-20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6-23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09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办事处潼南大道南一段12号 |
地址: |
******办事处巴渝大道东段143号 |
联系人: |
徐老师
|
联系人: |
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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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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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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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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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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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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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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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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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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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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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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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