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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2025年第一批医用耗材、试剂遴选项目(第一批)”更正内容通知如下:
一、原文件中和原公告中:四、遴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遴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更正为:“1、第一次遴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第二次遴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原更正公告中:第二章“十、遴选程序说明 30.首次报名,所有包件报名和递交遴选申请人达到3家的方可进行遴选,评审过程有效遴选申请人少于3家的废标。31.二次报名,如首次报名全部或部分包件报名遴选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将所有包件延长一次报名,所有包件报名和递交遴选申请人达到3家的方可进行遴选,评审过程有效遴选申请人少于3家的废标。32.三次报名,如二次报名全部或部分包件报名遴选申请人仍不足3家的,经采购人确认后可以将所有包件第二次延长报名,总共三次报名结束后,邀请所有报名遴选申请人进行一次性集中遴选。(经过3次报名,遴选过程中有效遴选申请人不足3家的仍可继续开展,若只有1家有效遴选申请人的只进行资格及实质性要求审查;若有效供应商达到2家及以上的则需要进行综合评分,没有有效遴选申请人的包件作废标处理)”更正为:“30.首次报名,所有包件报名遴选申请人达到3家的方可进行遴选。如全部或部分包件报名遴选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延长报名。
31.第二次报名,所有包件报名遴选申请人达到3家的方可进行遴选。如全部或部分包件两次报名遴选申请人仍不足3家的,经采购人确认后可以再次延长报名。
32.第三次报名,开展第三次报名时通过公告邀请所有报名遴选申请人进行一次性集中遴选。(经过三次报名,遴选申请人不足3家的仍可继续开展遴选活动,若只有1家有效遴选申请人的只进行资格及实质性要求审查;若有效遴选申请人达到2家及以上的则需要进行综合评分,没有有效遴选申请人的包件作废标处理)。”。
三、原文件中:第二章“七、废标 (5)有效遴选申请人少于三家的(或第三次遴选无有效遴选申请人的)”更正为:“七、废标 (5)有效遴选申请人少于三家的(或经三次报名后无有效遴选申请人的)”。
四、其余内容不变。
******医院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