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张家界市永定区澧水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一、二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名称) 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张家界市永定区澧水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一、二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招标人为 ******建设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央环保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
天门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400m3/d;官坪社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00m3/d;关门岩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 300m3/d;黄家铺陵阳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 450t/d。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MBR一体化+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2.2 建设工期: 90天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各个站点对应的选址。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发出发货单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3.1.2财务要求: /
3.1.3信誉要求: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网上查询截图)。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除外)。
3.4 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日2日23点止 (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7月9日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7月9日9:00 。
开标地点: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I 。(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_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永定分局(行政监管部门) 的监督,联系方式******。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建设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大道251号、株洲市天元区联谊路金城大厦7楼 | 地 址: | 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通达国际广场10楼 |
邮 编: | 427000 | 邮 编: | 427000 |
联系人: | 周先生、张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周女士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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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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